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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指引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9:4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要求,进一步整合大学生创业导师和创业平台资源,科学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高校、园区孵化载体等主体构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教育培训、创业咨询辅导、创业资源对接、创业项目孵化等全链条创业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 工作室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系统布局、协同创新的原则,以服务大学生创业为核心,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构建有效机制,赋能大学生高质量创业

明确工作室建设各方责任科技厅为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工作室认定、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各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作室监管、指导工作。依托的高校、孵化载体负责工作室的建设、运营工作


第二章 申报认定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高校工作室主要依托创新创业学院或已设立的众创空间申报;孵化载体工作室主要依托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上年度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地,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入驻5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并为入驻企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公共场地。

(三)1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包含各高校、孵化载体已有的创业导师),能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技术、管理、投融资等专业服务。

(四)具备一定的创业服务基础,有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科研诚信等违法记录

第六条 申报及认定程序:

申报主体应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孵化载体。

(一)申请。申报主体在湖南科技云线上申报

(二)推荐。在科技云已有推荐权的高校可自主推荐;其他高校、孵化载体由各市州科技局完成材料初审,予以推荐

(三)认定。省科技厅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集中认定与实地考察工作,对拟认定的工作室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1)。

(二)创业导师名单(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孵大学生创业团队名单(附件1-3)。

(四)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名单(附件1-4)。

(五)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方案提纲(附件1-5)。

主要任务

第八条 工作室主要任务如下:

1. 创业教育与活动。涵盖但不限于开展商业计划、市场营销、法律事务、财务管理等内容的课程讲座,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赛事等活动。

2. 创业咨询与辅导。工作室为创业团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指导和项目评估积极挖掘和培育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3. 创业资源对接。整合政府、企业、高校、投融资机构等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

4. 创业项目孵化。提供创业场地等全要素支持,推行“一对一”精准孵化服务,帮助规避市场风险。定期展示优秀创业项目,协助市场推广。

各工作室应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每年认真制定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 工作室应明确内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积极配合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的工作。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工作室运营主体、名称、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有关情况,由工作室建设主体依次向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省科技厅报告。省科技厅经核查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变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其认定资格。

第十一条 省科技厅组织对工作室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如下:

(一)建设情况:包括建设场地、服务设施、管理制度、创业导师

(二)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资源对接、创业服务活动等。

(三)项目孵化情况:包括服务大学生创业者数量、成功孵化创业项目数量创业项目融资情况等。

第十二条 省科技厅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及时了解大学生创业情况,工作室日常运营、活动开展、导师指导、项目孵化等工作进度。

第十三条 予以认定的工作室,从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经费支持,用于场地设施完善、基础服务能力提升及导师团队建评估优秀的工作室依法给予政策支持评估不合格的工作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工作室资格。

附则

第十 工作室对其创业者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后果由工作室自行负责。

第十 本指引自2025613日施行,有效期2年。

第十六条  本指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附件:1-1.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

1-2. 创业导师名单

1-3. 在孵大学生创业团队名单

1-4. 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名单

1-5.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方案提纲




附件1-1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      

工作室类型

高校

孵化载体

依托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企业   其他: (请注明)

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工作室负责人


 


 


联系人

 


 




申报单位情况

简介

(含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孵化资质等情况)

开展创新创业

服务业绩(近3


场地地址

工作室地址:

面积(m2):

人员团队(介绍3-5位主要高层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主要业绩等。)


培育典型案例

(不少于3

主要介绍大学生企业或创业团队成功案例(仅限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或团队

工作室投入经费预算

(主要围绕工作室拟投入的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填报)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报内容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附件1-2

创业导师名单

技术领域

专家类别

辅导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企业或团队名称(不超过3
























































......



备注:1.请填写申报主体已有的创业导师。

2.专家类别包括产业技术、经营管理(含法律和财务)、金融经济。


附件1-3

在孵大学生创业团队名单

团队名称

入驻时间

技术领域

从业人员数量

团队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备注:1.请填写申报主体在孵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信息。

2.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石化、工程机械、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绿色矿业、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生命工程、食品加工、现代农业、大健康、量子科技、轻工纺织、文化旅游、空天海洋产业、前沿材料。




附件1-4

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时间

入驻时间

技术领域

从业人员

数量

申请知识产权数(件)

是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



...



备注:1.请填写申报主体在孵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信息。

2.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石化、工程机械、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绿色矿业、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生命工程、食品加工、现代农业、大健康、量子科技、轻工纺织、文化旅游、空天海洋产业、前沿材料。


附件1-5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

建设方案提纲

5000字以内)

一、建设基础

二、建设思路

三、建设目标

四、主要内容(含工作室投入经费预算)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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